我区推出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 为交易上“保险”
2017-10-23 09: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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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推进会议上,区房管中心相关负责人向城市人家等4家二手房经纪机构29个门店店长及中层管理人员解读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万州区房屋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存量房屋(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的通知》相关精神,光大银行万州支行相关负责人讲解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的相关流程。
【正文】从今年6月开始,我区率先在全市开展存量房屋(即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秩序。自7月16号正式受理业务以来,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平台运行良好,在监管窗口设置pos机、网银等方式转款,做到一站式便民利民服务,承办金融机构还在交易登记中心现场开展按揭贷款服务,活跃了二手房交易。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面向全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在受理窗口交件前,买方可以选择将交易资金首付款(或全款)存入监管账户,委托区房管中心与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等待交易完成,经双方确认后,托管的房款由区房管中心直接划转给卖方。这种第三方监管可以避免政策性住房不能上市交易或被司法查封、卖家一房多卖、利用买家首付款办理抵押、按揭贷款等交易风险。
区房管中心工作人员提醒,买方要妥善保管收款凭证,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向登记机构出示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完结单。如果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过户)办理成功,资金监管办理窗口按照协议约定将资金划转卖方账户,否则,将资金划回买方账户。同时,在房屋转移登记核准前,交易双方经协商终止交易,或者经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交易终止的,双方可以解除资金监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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