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救助政策(一)因病致贫家庭可通过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方式进行救助。经医保医疗救助后,因病致贫家庭医疗费用支出仍较大,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可根据其自付医疗费用,按照比例申请每年不超过30000元的临时救助;经医保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后,因病致贫家庭基本生活仍较困难,可根据低保条例相关规定,纳入低保兜底。(二)因突发性意外事件致贫家庭,按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申请临时救助,经临时救助后,家庭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按低保条例相关规定,纳入低保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