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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政策解读(七)】高等教育资助政策
2019-09-09 08: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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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教育资助政策
1.学费补助。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实际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
2.全科生免费教育。高中毕业生报考并录取为全科教师、全科医生的每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3.高校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平均每生每年享受高校国家助学金3000元。
4.重庆市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到我市扶贫重点工作区县乡镇事业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2014年及以后毕业,在重庆扶贫工作重点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须在编在岗,不含城区)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累计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金额不超过24000元。
5.大学生贷款。贫困大学生每生每年可以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高可办理8000元贷款,研究生最高可办理12000元贷款,贷款还款期限延长至20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当年在8月15日前未还清贷款的,要自己承担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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