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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政策解读(八)】贫困户扶贫搬迁政策
2019-09-12 09: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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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困户扶贫搬迁政策
(一)D级危房改造政策:建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从2018年起实施的,原则上每户平均补助3.5万元;改造后房屋应进行寝居、食寝和洁污功能分区,设置独用卧室、独用厨房和独用厕所。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至8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不得低于人均13平方米。属于农村贫困残疾人的D级危房改造户,可同时享受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搬迁对象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属于扶贫办精准识别的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在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二是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自愿搬迁。三是通过实施“易地”搬迁改变“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2016-2017年人均搬迁补助10000元(其中:中央补助8000元/人、市级差异化补助2000元/人),2018年人均搬迁补助12000元(其中:中央补助8000元/人、市级差异化补助2000元/人、区级自筹补助2000元)。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搬迁户自筹资金原则上每户不超过1万元或每人不超过3000元,两个标准也可并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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