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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利在《低保条例》执法检查中指出:规范操作 动态管理 保障公平
2016-05-05 10: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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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检查组一行深入白羊镇、五桥街道、李河镇、牌楼街道,详细了解低保户生产生活、享受低保待遇等情况。在执法检查汇报会上,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低保条例》实施情况作了汇报,检查组成员结合执法检查情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
        李庆利说,《低保条例》在我区贯彻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的原则,扎实有效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李庆利指出,贯彻实施《低保条例》,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是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责任。要加强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低保条例》,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严格按照“三公”原则,规范审核程序,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确保低保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要加强动态核查,实时掌握保障对象家庭经济收入变化情况,及时作出调整。要畅通监督渠道,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低保工作有效开展。要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要注重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低保条例》贯彻实施。
        李庆利表示,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关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加强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低保条例》。
        区领导陈保余、吴宏伟参加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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