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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施行半年 万州539对夫妻放弃离婚
2021-07-28 09: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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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今年1月1号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离婚登记申请设置了30天冷静期。冷静期的实施,意味着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正文】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区婚姻登记中心共受理离婚申请2616件,有539对夫妻明确放弃离婚,实际办理离婚登记1529件。与2018年上半年相比减少了1345对,比2019年同期减少了一半以上,即便与因为疫情原因而停止办理婚姻登记业务1个多月的2020年相比,也减少了958对。
【采访】婚姻登记员 王丹:离婚率下降综合了诸多因素,但不可否认,"冷静期"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 在今年上半年“冷静”下来的夫妻中,有5对是在冷静期内主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 而在经过30天的理智思考后仍要坚持办理离婚登记的人群,对于子女抚养、财产等方面的协商往往更加周全,在办理离婚登记 的过程中也更加平静。
【正文】据了解 ,因为冲动、轻率离婚的不在少数。随着“离婚冷静期”的施行,这部分人群有了慎重考虑的时间,多了一个挽救他们婚姻的机会,对于稳定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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