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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违法建筑 北滨路17码头旁长江消落带违法建构筑物被强拆
2016-04-20 09: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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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三峡库区消落区搭建建构筑物。北滨路17码头等地的长江消落区违法建构筑物,对长江行洪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影响了城市形象,市民反映强烈。

【正文】2015年8月27号,区政府发布了《关于限期拆除三峡水库消落区违章建构筑物的通告》,要求违法当事人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清理拆除。通告发布后,部分违法当事人停止了在三峡水库消落区的违法搭建行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但在17码头等地三峡水库消落区,仍有少数违法当事人拒不执行《通告》要求。2016 年4月15号,区政府发布《关于限期拆除17码头等地三峡水库消落区违法建构筑物的通告》,要求违法当事人在4月18日前,自行拆除各类违法建构筑物,恢复原貌,逾期不拆除、或拆除不彻底者,由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正文】在今天的强制拆除中,区查违指挥办、区水务局、区移民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公安局、高笋塘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现场指挥协调,采用大型破拆机械,对17码头港湾500米范围内的消落区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清理拆除。
【采访】万州区水务局水行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石雄:我们是按照我们水务方面的《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整治清理,对影响行洪的障碍物进行清理、拆除。下一步我们的整治工作是按照程序,逐步开展,进行规范性地治理和清理,对新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我们联合多家部门进行共同整治。
【正文】对于相关部门的执法行动,市民们纷纷表示理解和支持。
【采访】市民 该拆噻,这个确实该拆,这个形象不好噻。
【采访】市民 饮食摊点的顾客,有时就随意倒垃圾,有的倒在堤坎上,水一冲就冲到河里面去了,我们看到起的。
【采访】市民 整治行动很好,保护了长江。
【正文】据万州区移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他们将按照“高峡平湖都市旅游度假区”的总体规划,统一打造三峡水库消落区,把消落区建成市民休闲观光的城市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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