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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国庆节前兑现
2016-09-27 09: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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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按国务院、重庆市的统一部署,从今年1月1日起,我区对2015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退休并按月享受退休待遇人员(含城镇征地农转非人员、超龄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1至9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在国庆节前发放到位。据了解,此次调整将惠及我区17.4万名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也首次实现同步调整。

        2016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2015年12月31日(含)前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月增加60元
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增加3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2015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月增加4.5%
倾斜调整(只针对企业退休人员):
1.1953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月增加30元;
2.2005年12月前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增加的养老金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补发,国庆节前兑现
       据介绍,此次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是我区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2年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也是首次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金额将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并在9月底补发到位。兑现后,退休人员在养老金账户上可以查到今年1月到9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10月份起,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纳入本人每月的基本养老金按月发放。
      政策咨询方式:可以拨打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区人力社保局政策咨询电话023-58221665(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区社保局电话023-58108758(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查询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重庆市万州区社会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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