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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万州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开始集中缴费了
2016-09-30 09: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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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好久缴?缴费时间影响待遇享受时间

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缴费,可在2017年全年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在2017年3月1日至9月30日缴费的,需要在缴清费用90天后到2017年底才能享受待遇。 
       缴多少?早缴缴得少,晚缴缴得多
城乡居民在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底参保缴费的,一档为每人140元/年,二档为每人350元/年,在此期间缴费的可获得财政补助;在2017年7月至9月底参保缴费的,除了缴清上述金额外,还要多缴由财政补助的金额。 
     缴了费有什么用?可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的城乡居民和独立参保的新生儿可以在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部分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参加一档或二档居民医保有所不同:参加一档缴费的,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分别为80%、60%、40%,基本医疗和大病报销限额分别为8万元、20万元;参加二档缴费的,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分别为85%、65%、45%,基本医疗和大病报销限额分别为12万元、20万元。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报销起付金额分别为100元/次、300元/次、800元/次。此外,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也可报销一定额度,2017年普通门诊定额包干费用为每人80元,可以用于门诊看病拿药、付住院自付部分的费用。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未使用完的定额包干资金可结转至下年使用。在享受门诊定额包干报销基础上,在万州医保范围发生普通门诊费用的参保对象,还可再享受60%的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定点,年报销限额100元/人;未定点的参保人员,年报销限额60元/人。
 
   到哪里去参保?万州各镇乡(街道)、政府指定单位均可办理
 
   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参保,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指定的单位参保缴费。新生儿独立参保,由其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独立参保手续。对举家外出在万州区外居住的,可委托他人在万州参保缴费,也可以在居住地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办理参保缴费。非万州户籍的我市居民常年居住在万州,也可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办理参保缴费。
 
 政策咨询方式
 
可以拨打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区社保局电话023-58812526;查询重庆市万州区社会保险网或万州社保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号:WZSH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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