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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毕业后,医疗保险怎样接续?
2018-08-15 1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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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万州区社保局获悉,大学生医保的待遇享受时间为在校参保当年的 9 月 1 日至次年的 8 月 31 日。
 大学生毕业后直接就业的,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毕业后未直接就业的,可以自愿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参加居民医保。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须持本人身份证、一张本人的工商银行卡,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镇乡(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2018 年的缴费标准为一档全年缴费 2520 元,二档全年缴费 5544 元,按当年实际剩余月份缴纳医疗保险费。初次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有 6 个月的待遇等待期,从第 7 个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2019 年度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会在2019 年 1 月 10 日前将公布,请密切关注。
  在重庆市内参加了大学生医保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当年 9 月 1 日后 3 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到镇乡(街道)社保所缴纳 2018 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一档 180 元,二档 450 元(不需要额外缴纳财政补助的 490 元)。待遇享受时间为缴费次月 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将在 2018 年 10 月左右公布,请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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