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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8-09-06 0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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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根据重庆市相关政策,1、2级重度残疾人员、民政特困人员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建档立卡没有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和民政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为每人每年代缴70元,本人缴纳剩余费用。
    凡年满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没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已经按月领取养老待遇、退休待遇人员除外)请带上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本人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存折(卡)到户籍所在地的镇乡、街道社保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度残疾人带上残疾证),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别提醒,建档立卡没有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人员,如果当年11月30日前没有按时缴存自付部分的费用,逾期不再享受当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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