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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等天然水域禁渔期今天起实施
2016-02-02 09: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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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开始,我市在长江等天然水域实施3个月的禁渔期。我市将开展三个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保护水生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安全。
今年全市禁渔期时间为今天零点到4月30号24点。禁渔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进行捕捞作业 、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加工捕捞的渔获物。
今年的禁渔期内,我市除了集中开展针对餐饮渔船经营野生鱼类和星级宾馆经营大鲵等保护动物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外,还将在主城区、六个中心城市及区县政府驻地,集中开展针对游钓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渔政部门还将联合市水警、长航公安,开展违禁捕捞,特别是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重庆市和各区县渔政部门公布了禁渔期的监督举报电话,万州的举报电话是58134808。
万州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处长 龚杰 实施禁渔期制度,是保护长江渔业资源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重庆市时,提出的加强长江生态保护重要讲话精神。在禁渔期期间,我们将加大禁渔护鱼的力度,维护天然水域的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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