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目前,长江流域多数江段仍然执行原有禁渔期,今年长江万州段禁渔期时间为3月1号零点到6月30号24点。其中,已经确定为鱼类资源保护区的江段(含支流),自2018年1月1号起实行全年全面禁渔。禁渔期间,渔业部门将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协调,形成执法合力。结合农业部“中国渔政亮剑2018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部署和我市实际,各地在3月1号配合农业部同步执法启动仪式开展巡航检查;在3月份,会同工商部门集中开展针对餐饮行业经营野生鱼类、经营保护动物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在4-6月份,区农业执法局将联合公安部门集中开展“零点行动”“打团伙、端窝点、斩链条”等专项行动,斩断非法捕捞的利益输送链条。同时,继续主动加强渔业两法衔接,争取司法机关更大的工作支持,以持续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确保禁渔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