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执法人员乘坐执法艇来到大周镇渔民港口,向当地渔民宣传禁渔期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现场同期声】万州区农业执法局执法人员 简德富:3月1日开始,又开始禁渔了,你们不要再出去捕鱼了,渔网要入库。如果发现别人还在捕鱼,你们要及时向我们渔政部门举报。
【采访】万州渔民 张松:今天执法人员已经给我们讲了,禁渔期的时间到了,3月1日到了,我们船已经靠岸,网也已经入库了,在禁渔期间我们不会出去捕鱼的。
【正文】当天,执法人员还在长江万州段来回巡查,确保长江万州段没有渔网,没有渔船作业。
【正文】据了解,实施禁渔期制度是国家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之举,对养护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意义重大。今年禁渔时间从3月1号零点到6月30号24点。禁渔范围包括:长江干流及其河汊,磨刀溪干流及龙驹河、泥溪河、罗田河、双流河、双河河(含苏家岩河)、官渡河(含黎家河、河嘴河)等支流,九龙溪干流及石龙河等支流,浦里河(普里河),白龙河,瀼渡河干流及其支流,石桥河干流及郭村河等支流,五桥河干流及其支流,新田河干流及盐井沟等支流,杨河溪干流及其支流,大周溪干流及其支流,龙宝河干流及其支流,黄柏溪干流及其支流,猫沱溪干流及其支流,太阳溪干流及其支流,苎溪河干流及长生河等支流,培文河。(叠加字幕)
【正文】禁渔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进行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加工在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同时,区农业执法局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水利、海事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采访】区农业执法局执法二队队长 向宏 我局将加大对餐厅、超市的宣传和检查力度,并且增加巡航次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确保禁渔期取得实效。
【采访】长航公安万州分局民警 周俊逸:禁渔期间,我们长航公安将会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维护长江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