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区残联在制定《专项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中,先后深入镇乡街道、村(社区)和残疾人专门协会进行调研,召开部分镇乡街道、残工委成员单位、残疾人代表等不同层面、不同类别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吸纳建议。
区残联根据区委批准的专项改革实施方案,本着“分级负责,分层推进”的原则,分解细化改革措施,明确目标、路径、时序、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指导检查,确保完成改革任务。力争通过改革,解决残联组织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残疾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主动适应新形势、新环境、新要求,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实现一大目标、强化三大职能、聚焦三大难点、构建四大体系、建立五大机制,使残疾人工作和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显著增强;残联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显著增强;残联自我发展活力显著增强;残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