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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残联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业务培训
2015-11-03 02: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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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障力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近日,区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各镇、乡、街道相关人员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业务培训会。
“两项补贴”分别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其中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必须是具有万州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万州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城乡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中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重度残疾的老人和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享受民政部门发放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不再享受残联发放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60元,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50元。                   
据了解,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必须在11月20日以前,由本人或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乡、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公示、审批通过后方可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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