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今天上午,万州区城乡建委到高笋塘广场宣传《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大家纷纷前来咨询有关政策,很多市民深受爬楼之苦,希望早日为自己的房子安装上电梯。
【采访】市民 李远珍
婆婆您住好多楼
我住七楼
每天爬楼恼火不
爬起当然恼火哦
爬起累 脚软
膝盖不得力
扶起墙走
【采访】熊登英
我们是住的万里城墙的旧房子
11楼
我要满70岁了
我家老头子72岁了
确实难得爬楼
想安个电梯
【采访】市民 唐先生
你住的电梯房还是非电梯房
非电梯房
住的多少楼
10楼
想不想增加电梯
肯定想噻
家中有老年人不
有 有几个老的 两个
他们出行最恼火是吗
啊 爬楼恼火 10楼
【采访】市民 杜培静
娃儿住在顺达公寓 12楼
每次喊我们去我们都不去
我爱人硬是不去
我偶尔去一下
太困难了
12楼好吓人哦
【正文】按照国家有关住宅设计规范规定,7层以及7层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但由于我市地形高差较大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原因,在已经建成的住宅中,有大量7层及7层以上的住宅都没有设置电梯。市民增加电梯的意愿非常强烈,但是以前老旧小区安装电梯无法可依,市民安装电梯的想法往往无法实现。
【采访】高笋塘居民
我们就住万州宾馆旁边这栋楼
我们原来就像安电梯
我们从五楼开始才住人
有11楼高
原来小江电站那些老太婆不同意
她们说 你们就是给我们一二十万
我们都不同意让你们安
去年我们家家都签了字的
我们曾经找过建委几次
【正文】 根据《办法》,凡是初始取得房地产权证满10年及以上、4层及以上未设电梯的老旧住宅,经本单元内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向所在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增设电梯。
【采访】万州区城乡建委规划科 蒲东飞
它是以单位为单位
不是说每一栋楼
一个独立的单元
就可以以这个单元为单位(申请)
不需要整栋楼的业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