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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三个难题 有八大亮点
2017-07-12 09: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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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幕】一、解决了无审批依据问题
增设电梯属于扩建行为,但目前,已竣工住宅增加建设内容的审批仍然缺乏法律依据,《办法》的出台,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主体、审批条件、需要办理的规划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审批程序等,都进行了明确。

二、解决了业主意见协调难问题
由于小区业主众多,不同楼层的业主对电梯的需求不一样,意见不一,《办法》除了要求达到 “本单元总建筑面积、总户数两个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即可申请外,还基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基层工作优势,建立了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予以协助和协调的工作机制。

三、解决了业主往返于多个部门的“办事难”问题
《办法》本着高效、便民原则,规定了规划手续实行“一站式”办公的会审程序,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土房管、建设、消防、质监等主管部门对电梯设计施工图进行会审。对于是否可以批准,在会审会上基本可以现场确定,以免申请人在不同部门之间跑路。
《办法》有八个亮点:
1、体现业主自治,明确职能部门管理职责
2、实用范围广,限制为4层及4层以上
3、申请门槛低,只满足本单元两个“三分之二”
4、明确了申请条件,拆迁范围内住宅不能申请
5、明确规划部门是增设电梯的主管部门
6、“一站式”会审,高效便民
7、间距规定 不用今天的“尺寸”量过去的房
8、增设电梯增加面积不计入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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