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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2019-09-20 09: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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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从9月1号到12月31号,区住建委建立联动机制,与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办、区公安局等部门,采取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式,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开展专项整治。对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或没有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规出售、出租或代理不符合出租条件房屋的行为;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出(租赁)房屋赚取差价的行为;违背承租人意愿,强迫、诱骗承租人签订“租金贷”的行为,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的行为,承租期内采取威胁、恐吓、暴力等方式驱逐承租人,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的行为;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破坏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秩序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正文】同时,区住建委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966566、023-58231026 、023-58226144),鼓励群众直接举证、举报。区住建委将认真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主体责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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