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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鼓励房屋建设项目超额配建停车泊位
2015-08-05 1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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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区政府办获悉,日前,万州区府办发出〔2015〕61号文件,鼓励房屋建设项目超额配建停车泊位。
 近年来,我区汽车拥有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停车难成为众多有车族的一大苦恼。由于停车位不足,乱停乱放随处可见。为缓解停车位紧张的问题,我区出台政策,鼓励房屋建设项目超额配建停车泊 。这个政策适用于在万州中心城区及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改、扩建的房屋建设项目。 
  
                      我区鼓励房屋建设项目超额配建停车泊位(摘要)
(一)鼓励房屋建设项目超额配建停泊车位。超额配建部分建筑面积可在一定范围内突破计容建筑面积,在方案审查时,作为特殊功能计容面积,可不占许可计容规模,并由区城乡建委将有关情况函告区国土资源局按工业用途标准土地出让金计征土地价款,办理房地产权证。具体方法按1个停泊车位35平方米建筑面积计。
(二)房地产项目计容车库(含超配车库的特殊计容面积)按工业用途标准土地出让金计征土地价款,办理房地产权证。
(三)房屋建设项目不计容车库不计征土地价款,办理房地产权证。
(四)房屋建设项目超额配建部分建筑面积,先全额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然后区财政安排给区城乡建委、区民防办,由区城乡建委、区民防办检查验收合格后,按照以奖代补方式全额拨付给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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