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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活动
2019-01-22 09: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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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本次宣传活动由区燃管办、公安、安监、工商、供销、城管等部门单位和城区各街道联合发动,共在城区设置了16个宣传点。在各宣传点,工作人员通过张贴通告、公布公安机关的打击成果、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广播和现场讲解的方式,让市民了解正确、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知识。
【现场同期声】在限制燃放区域内,从2019年2月4日(农历除夕)至2月13日(农历正月初九),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正文】据统计,在当天的宣传活动中,全区16个宣传站点,张贴《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近2000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让烟花爆竹“限放令”落到实处,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采访】区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杜永平: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严格按照公告、条例,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将加大巡查、查处力度,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正文】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李永成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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