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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
2016-02-05 0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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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区开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提醒市民注意节日安全。
在福斯德广场,由区燃放办牵头,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搭起宣传台,向过往行人发放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挂历和资料,提醒市民节日期间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点燃了就要赶快拿走,要注意安全,特别是对小孩子要注意。
据了解,区政府日前发出通告,对猴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区域作出规定。从2016年2月7号到2月22号,即农历除夕到正月十五,每天上午七点到次日凌晨一点钟,可以在指定区域燃放由公安部门会同安监、环保、供销等部门联合公布的C、D级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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