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安监局 >详情
20160219万州政务:《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
2016-02-22 02:12:57
来源:
字号:
记者从区安监局获悉,《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呈现出十大亮点。
(字幕)这十大亮点分别是: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完善了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明确了基层安全监管职责及委托执法规定;强化了协会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作用;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技术机构安全职责;规定了物业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强调了公共安全场所的强制性安全要求;增强了安全生产地方标准的法律地位;确立了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规范;完善了法律责任规定。  《条例》立足重庆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体现改革精神,固化经验成果,对《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予以细化和完善,80%的规定具有创新性、实效性,使法律规范更接地气、更好操作,将对我市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安、依法治市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键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