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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3万州政务:区安委办要求:落实责任措施 确保安全度汛
2015-05-27 04: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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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区政府安委办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区安委办要求,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单位要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汛期应急值班,重视汛期强降水、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要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救援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和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道路交通方面,区交委、区交巡警支队要根据汛期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专人加大道路巡逻检查力度,对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治。区交委、港航等部门要提前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将滚装船、危化品船作为监管重点,进一步深化水上交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全区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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