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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利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中指出:切实优化消费环境 维护群众合法
2016-06-22 09: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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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6月16日-17日,检查组一行深入我区部分生产经营企业、公益企事业单位、区级执法部门和镇乡,对消费者维权平台建设情况和落实新《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座谈会上,李庆利听取了我区新《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汇报;部分消委会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责汇报了执行新《消法》情况;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

       李庆利说,新《消法》在我区贯彻实施以来,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开展普法宣传,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着力强化市场监管,基本做到了政府主导、工商主抓、部门联动、民众参与,基本实现了宣传有氛围、监管有措施、亮点有凸显,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值得充分肯定。
       李庆利指出,新《消法》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大对新《消法》的贯彻实施力度,使“诚信、公平、法治”的消费理念深入人心,让“科学、理性、绿色”的消费方式成为常态。
       李庆利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新《消法》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使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提高消费者主动维权意识;要加大对重点行业和热点问题的专项治理、联合执法力度,合力维护市场生产经营秩序;要准确把握消费领域的新动向、新特点,构建消费维权工作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发挥消费者协会的公益性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区委常委、副区长宋竹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楼秋玲参加执法检查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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