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昨天上午,检查组一行走访了白岩路沿线的零售药房,发现所有药店门口都张贴了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的相关告示,药店的销售人员正在对店内的发热、咳嗽类药品进行下架和封存。
据了解,世卫组织发布的新冠肺炎指南中指出,新冠肺炎患者初始症状多为发热、乏力和干咳,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等严重表现。此外,中国疾控中心提示,新冠肺炎的症状有发热、咳嗽、乏力、心慌等症状。这些症状和普通的咳嗽、发热比较类似,患者很容易自己忽视,如果发热、咳嗽只是在药店买点药吃,很可能就耽误了治疗,不仅加大了患者后期治疗难度,同时还会带来传染给更多人的危险。”因此,为有效阻断疫情的扩散,我区要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
凡是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市民应尽快到附近的医院就诊。同时,零售药店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该通告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通告所称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包括化学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具体以药品说明书内容为准。
【同期声】执法人员:现在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相关药品进行下架,对群众进行宣传,第二是要求你们对下架药品全部进行封存。
【正文】据了解,从2月10日起,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辖区内815家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宣传,督促药店严格落实通告要求,及时下架存封相关药品,形成登记台账,同时耐心对购药消费者做好政策解释。
【采访】区市场监管局太白市场监管所副所长 陈明春:按照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指挥部要求和区市场监管局部署,我们正在对全区所有零售药店开展集中检查,要求其落实通告要求,暂停销售涉发热、咳嗽类药品,同时,我们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